茂名市醫保局茂南分局在全區開展“‘宣傳貫徹條例 加強基金監管’集中宣傳月活動”,首場培訓會走進茂名愛瞳眼科醫院
2021年4月20日下午,由茂名醫保局茂南分局鄧智桐副局長帶領的宣講團走進茂名愛瞳眼科醫院,開展“‘宣傳貫徹條例 加強基金監管’集中宣傳月活動”首場培訓會議。茂名愛瞳眼科醫院非常重視,積極組織全院職工參加培訓會,參會人員近百人,院長等院領導也全席參加培訓會。培訓會在茂名愛瞳眼科醫院二樓學術報告廳進行。
據悉,根據《廣東省醫療保障局關于開展“宣傳貫徹條例 加強基金監管”集中宣傳月活動的通知》(粵醫保函〔2021〕77號)和《茂名市2021年“宣傳貫徹條例 加強基金監管”集中宣傳月活動方案》(茂醫保函〔2021〕81號)的工作部署和要求,為進一步提高經辦機構、定點醫藥機構,參保單位和參保人的法律意識,加強茂南區醫療保障基金監管,堅決打擊欺詐騙保行為,茂南分局定于2021年4月份在全區范圍內組織開展以宣傳貫徹《醫療保障基金使用監督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加強基金監管為主題的集中宣傳月活動。將在全區各定點醫藥機構持續開展培訓會數十場,茂名愛瞳眼科醫院是此次活動的首站。
茂名醫保局茂南分局林雄亮股長對《醫療保障基金使用監督管理條例》進行解讀


茂名醫保局茂南分局鄧智桐副局長在培訓會上進行總結講話
茂名醫保局茂南分局鄧智桐副局長對此培訓會發表總結講話,重點闡述了:本《條例》的出臺背景,是由國務院總理李克強于2021年1月15日簽署,并定于5月1日起實施。是我國醫療保障領域的第一部“條例”,標志著我國醫療保障基金使用的監督管理有了法律規范,對醫保法治化建設具有里程碑意義;指出了:本《條例》的對象包括了醫保經辦機構、定點醫藥機構和參保個人,并對各對象的權力和責任有了更為明確和細化的規定,對違規行為有了更為嚴格的處罰;強調了:各方要提高認識、加強學習、嚴格執行,共同守護好人民群眾的“看病錢”、“救命錢”。
茂名愛瞳眼科醫院吳永成院長在會上發表講話




培訓會現場照片